当前位置: 首页>>专题报道>>两会专题>>人大会议>>正文
施甸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7)
2017-02-22 15:36  县人大

 

——2017年1月11日在施甸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施甸县人民检察院 检察长  郑家耀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施甸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3年以来工作回顾  

2013年以来,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我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和上级检察院各项重大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县委政府工作大局,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围绕大局全面履行职责,为施甸跨越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全面履行检察职责,着力为施甸跨越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一)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取得新成效。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和上级检察院关于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将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作为服务大局的重要抓手,不断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力度,突出办案重点,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为施甸跨越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2013年以来,共立办贪污贿赂职务犯罪案件28件31人(2016年立办13件13人),立办渎职侵权职务犯罪案件5件5人(2016年立办2件2人)。通过查办案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713万余元(2016年挽回经济损失377万余元)。  

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同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结合查办案件,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开展系统预防和专项预防,大力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警示教育和法制宣传,2013年以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警示教育和法制宣传145次(2016年为40次),发出预防检察建议被采纳34件(2016年为5件),切实起到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警戒一方的社会效果。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的威慑和警示作用,2013年以来,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3097件次(2016年为1026件次),为项目的廉洁准入提供依据,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和市场管理机制的建设。  

(二)打击刑事犯罪促进平安施甸建设取得新成效。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把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首要任务,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依法严厉打击杀人、抢劫、强奸等暴力犯罪和毒品、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传销、集资诈骗、赌博、盗窃等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推动源头治理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为施甸跨越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对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过失犯、轻伤害等案件,正确适用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依法从宽处理,最大限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特殊保护的原则,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2013年以来,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563件749人、不批准逮捕30件55人(2016年分别为144件213人和7件13人);向县法院提起公诉618件748人、不起诉21件25人、上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186件293人(2016年分别为180件216人、5件7人和48件83人);开展未成年人犯罪社会调查66人次(2016年为15人次),对未成年人犯罪作出附条件不起诉22人(2016年为4人),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决定不起诉18人(2016年为2人)。2016年,我院公诉科被团省委授予为“青少年维权岗”称号。审查批捕、起诉案牢固树立案件质量是生命线的意识,严把案件证据关、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有效杜绝冤假错案的出现。  

(三)强化诉讼监督促进司法公正取得新成效。始终把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对诉讼活动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施甸跨越发展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2013年以来,监督立案13件、监督撤案11件(2016年分别为2件和3件);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64件(2016年为15件),监督纠正漏捕12人、追诉漏犯16人、追诉漏罪50起(2016年分别为2人、7人和3起);监督纠正审判活动违法4件(2016年为1件),提出刑事抗诉9件(2016年为3件),法院采纳刑事抗诉意见8件(2016年为3件);监督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83件(2016年为4件),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和监外执行检察监督126件(2016年为23件),对监外执行罪犯提出收监执行的监督意见被执行机关采纳18人(2016年为5人);依法妥善办结各类民事行政案件94件、刑事申诉案件15件(2016年分别为5件和4件)。  

(四)用心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取得新成效。坚持把排查、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全过程,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稳定因素,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一是2016年积极开展“下基层、访民情、保稳定、促发展”大走访、“民行宣传月”、“举报宣传周”等活动通过走访宣传和矛盾纠纷、重大安全隐患、社会治安问题排查整治,群众的安全感和对党委、政府、政法机关的满意率得到大幅度提高,为争创全国“长安杯”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认真落实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检察长接待群众来访制等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机制。在重大节日、会议期间,对信访苗头进行排查梳理,切实把涉检信访问题解决在首办环节,解决在萌芽状态。三是积极完善侦查、批捕、起诉等执法办案环节化解社会矛盾工作机制,实行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和释法析理机制,制定依法稳妥处理和化解矛盾预案,防止产生涉检上访。2013年以来,依法妥善办结群众来信来访240件(2016年为13件),检察长接待82人次(2016年为21人次)。四是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宗旨,紧紧围绕“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主题,主动发挥职能作用,积极采取有力措施扎实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2013年以来,共发放国家司法救助资金12万余元(2016年为5万元)。  

二、自觉增强保障和服务意识积极参与施甸经济社会建设  

在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同时,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积极保障服务和参与施甸经济社会建设。一是立足检察职能,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保障和服务云南“三个定位”战略目标的实施意见》、《保山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保障和服务保山“园区”建设的实施意见》,为施甸“园区”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二是按照县委政府的统一部署,扎实开展精准扶贫的 “挂包帮”、“转走访”工作,大力宣传易地扶贫搬迁、产业扶贫等惠民政策,充分调动群众参加脱贫攻坚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认真分析研究切实可行的脱贫计划、措施,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真心诚意为群众服务,确保挂钩点脱贫攻坚任务如期完成。2016年为75户帮扶家庭投保“家宁宝”组合保险,有效预防帮扶家庭因房屋等财产意外损毁和人员意外伤亡致贫返贫。三是2013年以来,积极筹措和协调资金133万余元(2016年为8万余元)用于挂钩帮扶村的基础建设,坚持每学年给予挂钩帮扶的甸阳镇同邑小学10名学生每人1000元的资助。抽调人力积极参与城北农贸市场搬迁、姚关镇蒜园村和木瓜山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土地纠纷化解、摆榔乡维稳和城建征地拆迁、迁坟等工作,并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四是认真履行社管综治维稳挂钩、禁毒和森林防火联系等职责,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参与社管综治维稳的职能作用,推进社管综治维稳防控体系建设,为施甸跨越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全面加强  

坚持固本强基,从严治检不动摇,着力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满意度进一步提升。一是2013年以来,先后开展“严明检察纪律、确保公正廉洁执法”、党的群众路线、“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遵纪守法、廉洁从检”、“两学一做”等学习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不断提升班子集体决策和民主议事水平。强化以党建带队建,以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为方向,以业务能力建设为核心,常态化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在岗位实战中提升干警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能力、诉讼监督能力、信息化应用能力、涉检信访处置能力和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能力。二是狠抓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扎实抓好党风廉洁建设责任担当, 推动“两个责任”落到实处,将“主体责任”不断向分管领导、内设机构负责人细化延伸,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压实责任,进一步提高干警自警自律意识。三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根本方针,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摆在突出的位置,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突出抓好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以尊崇党章、遵守党规为基本要求,以“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为基本形式,突出问题导向,抓住日常,严在平常,着力解决个别党员干部党的意识弱化、宗旨意识淡化、组织纪律涣散、工作消极懈怠等突出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按照“四讲四有”党员标准规范言行。四是深入实施“人才强检,素质兴检”工程,加强高素质人才培养,大力鼓励和支持干警就读在职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干警实现了从无到有的突破。2014年在西南政法大学定向培养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1名,现已毕业上岗;2015年1名干警考入西安交通大学法学专业攻读在职硕士研究生。五是基础建设全面筑牢。积极争取县委政府和上级检察院以及发改、财政、国土等部门的大力支持,开展新建“两房”综合楼工作2012125日,我院新楼开工建设,2016年6月7日正式搬入综合楼办案办公。新综合楼投入使用后,极大地改善了办案办公条件。检察信息技术、机要保密、财务、装备、档案管理等各项基层基础建设全面加强,为检察工作的健康发展和执法规范化建设提供坚强的基础保障2013年春节前夕,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代表省委省政府对全省9家基层政法部门进行慰问,我院作为全省检察系统的唯一代表受到了亲切慰问2015年,我院被省委省政府授予为第十四批“云南省文明单位”。  

四、自觉坚持党的领导,主动真诚接受监督  

(一)自觉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自觉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检察工作中的重大工作部署和重要工作事项都及时向县委请示汇报,把检察工作摆到施甸跨越发展全局中来谋划和推进,县委的决策部署在检察工作中得到不折不扣地坚决执行。  

(二)主动真诚接受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始终牢记检察权来自人民、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的宗旨意识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一是严格贯彻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2013年以来,县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和审议了我院反渎职侵权工作、反贪污贿赂工作和民行检察工作报告,我院党组对审议意见高度重视,及时研究贯彻落实二是2016年主动邀请县人大常务委员会、县政府、县政协委员会领导干部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分别视察我院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点、办案工作区、“两房”建设工作和各项检察业务工作与队伍建设情况,听取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促进各项检察工作健康发展三是2016年12月6日,与全省检察机关同步开展以“开展侦查监督,维护司法公正”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社会各界人士等走进检察院,开展零距离互动,汇报近期检察工作开展情况,自觉接受监督四是2013年以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人民监督员旁听、评议、听证社会热点案件17件(2016年为2件),现场监督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的搜查、扣押、讯问90次(2016年为9次),进一步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五是依托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系统,依法、全面、及时、规范做好案件信息公开,增强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透明度。2013年以来,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936条、法律文书247份、重要案件信息46条(2016年分别为898条、123份和40条)充分保障律师职业权利和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2013年以来,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案件信息查询260余件次(2016年为65件次),接待律师阅卷150余人次(2016年为40人次)。  

各位代表,2013年以来,我院各项工作平稳健康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些成绩和进步的取得,离不开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离不开人大及其常委会、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在此,我代表施甸县人民检察院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事业发展进步的各位领导、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2013年以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发展不平衡,与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存在一定差距。二是保障和服务大局的思路和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拓宽,创先争优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三是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针对以上问题和不足,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2017年工作思路  

2017年,我院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总体部署,围绕县委政府工作大局,以保障和服务施甸跨越发展为中心,以推进平安法治施甸建设为重点,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为保障,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忠实履行各项法律监督职责,为施甸跨越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是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握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根本方针,严格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自身党风廉洁建设深入推进,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充分发挥,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增强,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推动各项检察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是以高度自觉的大局意识,切实担当起保障和服务施甸跨越发展的政治责任。准确把握当前新形势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进一步找准融入大局、保障和服务大局的着眼点,坚持以促进和保障施甸跨越发展作为执法办案的重要标尺,既敢于担当,强化检察监督,又重视规范自身的司法行为、改进办案方式方法,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施甸跨越发展的能力。  

三是坚定不移反对腐败,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依法查办涉及民生民利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职务犯罪。充分发挥惩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按照脱贫攻坚的战略部署,依法查办扶贫资金使用过程中的职务犯罪,为扶贫开发工作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四是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切实把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主要任务、政治责任,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完善执法办案中隐患排查预警和调处化解机制,及时关注、依法办理群众利益诉求,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五是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进一步加强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审判监督、刑罚执行监督、民事行政诉讼监督,重点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违法立案、非法取证、滥用强制措施、量刑畸轻畸重和民事行政诉讼裁判不公、虚假诉讼、违法执行等问题。  

六是打造过硬检察队伍。按照上级对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部署,稳步推进各项检察体制改革工作,确保按时将改革任务落实到位把基层党建和检察队伍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实施意见,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进一步抓好领导班子和检察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和素质能力建设。毫不放松地抓好自身党风廉洁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强化责任担当推动“两个责任”落到实处,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推动全面从严治检、依规治检,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院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珍惜良好的机遇和条件,在工作中趁势而上,以“敢为人先”的创新精神,奋力拼搏,以“时不我待、舍我其谁”的担当精神和“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务实精神,努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施甸全力加快跨越发展步伐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关闭窗口
主办:施甸县人民政府 
电话:8121411
运行管理:施甸县电子政务办公室
滇ICP备 12006145

滇公网安备 530521020001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