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施甸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6年1月9日至13日在施甸召开,会期5天。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议施甸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二、审查县人民政府关于施甸县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书面);审查和批准施甸县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三、审查县人民政府关于施甸县2016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审查和批准施甸县2016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施甸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五、听取和审议施甸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六、听取和审议施甸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七、选举事项。
特此公告
施甸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