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
市委巡察组于2017年10月23日已进驻施甸对我县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根据市委巡察组要求,现将急需报送材料通知如下:
1.违规向农户收取建房款问题。请各乡(镇)再次核查整改情况,并提供超标(超过1万元)收取农户资金花名册、退款花名册、退款收据(复印件加盖政府公章)。
2.挪用资金问题。请各乡(镇)再次核查,并将核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同时请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如实上报并按要求整改落实的不追究责任,逾期不报,虚报瞒报,后果自负。
以上材料,请于明天(10月24号)上午11:30前报县易地办。
施甸县易地扶贫搬迁建设项目办公室
2017年10月23日